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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上市必须通过环保核查
   编辑:辉碟   浏览:3682  时间:2008-12-19    双击自动滚屏
 

公司上市必须通过环保核查

2007年,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通知,国家环保总局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实行连续36个月的核查,一旦检查不合格,环保部门把信息通报给证监部门,对上市程序亮起红牌。

  指南中规定,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时段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。对于首次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,核查时段为申请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;

  环保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,是否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,是否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,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。

  此外,环保部门还将重点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、维修记录,现场确认环保设施的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;确认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、辅料、产品和副产品不含有或未使用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。

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,如石油、化工类企业,应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、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。

(来源:能源在线) 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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